免费报名,2020“两岸妈祖缘”文创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0-08-12    

免费报名,2020“两岸妈祖缘”文创设计大赛


一、活动名称

“两岸妈祖缘”文创设计大赛


二、活动主题

弘扬中华文化 传承妈祖精神 祈愿山河无恙 福佑人间平安


三、活动时间及形式

2020年7月至11月,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在津台两地举办。


四、举办单位



五、活动安排

(一)启动仪式。7月30日,在津台两地以视频连线方式启动大赛。


(二)赛事宣介。7月底至10月,分别在津台两地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赛事宣传。


(三)作品征集。7月至10月16日,通过建立大赛公共邮箱,参赛人员以Email的形式进行网络报名、投稿。


(四)专家评审。10月23日至25日,由大赛评审专家委员会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统一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金、银、铜以及优胜奖和入围奖。


(五)获奖公示。10月26日至11月1日,通过大赛宣传渠道对获奖作品和作者在津台两地进行公示。同时,通知获奖作者录制获奖作品宣传影片。


(六)颁奖活动。11月上旬,在天津和台湾两地展示获奖作品并颁奖,邀请主办方代表、获奖作品作者等出席活动。


(七)展览交流。通过线上平台发布“‘两岸妈祖缘’文创设计大赛获奖作品赏析”专题展示,扩大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八)成果转化。根据市场需求,选择优秀设计作品,做好成果转化,丰富津台两地妈祖文创产品。



六、参赛资格

活动设两个参赛组,即:高校学生组和社会人士组。

截至2020年10月16日24时,津台妈祖文化社团组织、宫庙等社会各界人士和高校在校学生均可参赛。


七、征件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充分展示大赛主题,围绕妈祖“立德、行善、大爱”的精神,结合妈祖文化历史背景,从传承与创新角度来设计,既形式新颖又兼具时尚特色,既主题鲜明又蕴含文化底蕴。

(二)参赛作品不设类别,以产品设计、视觉设计、数字动画等为主。


八、报名费用

免参赛报名费用。


九、报名程序

(一)填写参赛档:请至活动宣传各大网站及推送文末链接下载《活动报名表暨著作授权同意书》并填写。

(二)备妥作品裱板电子档:请依范例制作作品裱板电子档。

档案格式不限形式。

作品裱板内容必需包含设计作品效果图、作品说明(文字需以中文为主,字数在50-100以内)。缴交作品裱板电子档,同系列作品数量建议不超过3张,超过时主办单位有权自主选择部分进行展示。

(三)以E-mail进行网络报名(以E-mail寄件时间为凭,逾时者不予受理):请将《活动报名表暨著作授权同意书》、《作品裱板电子档》,于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6日24时前Email至mazudesign2020@qq.com。

参赛者发送Email一律使用统一主题主旨:“两岸妈祖缘”文创设计大赛参赛者姓名-作品主题-推荐单位(或个人)。

(四)注意事项:为避免数据传送错误,报名时请填入经常使用的E-mail信箱,主办单位将以此信箱传送重要比赛讯息。

所有数据皆为必要缴交数据,主办单位有权不受理缺件之参赛申请。报名截止后,将无法再补交参赛相关数据,请妥善填写。



十、评选作业

评选作业为在线评审,大赛评审专家委员会将以参赛者所提供之作品档案为评审依据,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选出获奖作品,在2020年10月25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参赛作品出现同样分数或评审意见不一致无法确定名次的,以大赛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意见为准。

大赛评审专家委员会由津台两地专业人士组成,共9人,其中设主任1人,天津评审委员4人,台湾评审委员4人。


十一、评审标准

(一)切题性占40%:切合大赛主题要求,反映历史传承,具有鲜明的妈祖文化内涵。

(二)创意度占30%:充满当代新颖、独特之创意,期待能以传统工艺出发,推陈出新,并结合当代技术。

(三)市场发展性占30%:具备量产的可能性及市场开发的空间。


十二、颁发奖项

金奖2名:奖金人民币各壹万元整,奖状各一张,奖杯各一座。

银奖4名:奖金人民币各伍仟元整,奖状各一张,奖杯各一座。

铜奖6名:奖金人民币各叁仟元整,奖状各一张,奖杯各一座。

优胜奖20名:奖金人民币各壹仟元整,奖状各一张。

入围奖100名:奖状各一张。

各奖项经评审专家委员会决议。奖金由主办方支付,得奖者须自行负担奖金相关税金。


十三、参赛规定

(一)关于参赛作品

所有参赛作品均不予退件。

参赛者可以个人或组队参赛,参赛件数不限。

同一件作品不得跨类别重复投递。

作品须为参赛者自行创作且具原创性。

参赛者须是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所有概念、文字、图案、表格、照片、影片、语音、音乐、动画等各种内容及所使用的程序无仿冒、抄袭或其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及著作权。如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的,评审专家委员会有权撤销获奖资格,召回奖状、奖杯等荣誉,追回奖金。如因参赛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造成主办方、承办方等单位经济、名誉方面损失,主办方、承办方等有权要求相应参赛者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


(二)关于参赛者

同意接受并遵守本活动参赛须知等相关要求,如有违反本活动参赛须知等要求的行为,经查证属实,活动单位取消其参赛或得奖资格,并对于任何违反本活动要求的行为保留相关权利。

尊重大赛评审专家委员会的决议。

报名参赛时,同一作品已发表、曾在其他比赛获奖或正在评审中,应于《活动报名表暨著作授权同意书》注明,并主动告知本赛执行单位,作为评选参考依据。

不得有请托、关说、利诱、威胁或其他行为干扰评审委员与评审程序。

所有评审结果等重要通知将通过大赛承办方进行发布,参赛者应密切关注以上信息渠道。如因参赛者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未按要求及时反馈而影响评审、领奖等事宜的,所有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大赛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者提交的材料进行与大赛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包含但不限于拍摄、展览、新闻、报道、整理出版等。若有特殊保密要求,参赛者需在报名之时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可公开作品,主办单位不承担由于公开展示所导致的任何损失及产生的责任。参赛者须配合提供其创作的详细资料,作为日后公开报道与展示之用。

参赛作品授权不影响著作权人对原著的著作权及衍生著作权和其他之专属授权。


(三)关于获奖者

提供获奖作品的详细数据,作为公开报道及展示之用。

在公告获奖三年内,获奖者与其得奖作品应配合由天津举办之相关展示与倡导活动,并保留作品源文件及数据,供备查。

获奖奖金应依规定缴税,发放奖金的单位可进行代扣代缴。

获奖作品应同意无偿、非专属性授权本赛执行单位,使用参赛获选作品图片与说明文字等相关数据,制作成视听著作(影片)与数字形式档案,提供教学、研究与公共服务用途,并公开上映、公开播送与网络在线阅览。若因教学研究的需求,主办方将重制该作品。

获奖作品授权不影响著作权人对原著的著作权及衍生著作权和其他之专属授权。

获奖作品其后续商品化及营销行为须由主办单位授权进行,任何未经授权的主体不得实施,且成果转化行为不得损害本赛的形象或精神,任何一方违反上述规定,主办单位有权向该方主张权利,要求该方将取得的一切收益向主办方支付,并赔偿主办方的一切损失。


(四)关于获奖资格取消

参赛者及其作品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已领的奖杯、奖状及奖金。

1.未符合参赛资格。

2.获奖作品经人检举涉及抄袭或违反著作权等相关法令,经法院判决确定者。

3.获奖作品经人检举或告发为非自行创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体事证,经查证、审议,裁决应取消获奖资格者。

4.获奖作品其后续商品化及营销行为,有损害本奖的形象或精神者。

5.获奖者有请托、关说、利诱、威胁或其他行为干扰评审委员或评审程序,经大赛评审专家委员会审议后认为情节严重者。


(五)关于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归属

任何主体拟进行成果转化工作的应取得本次活动主办单位的授权;优秀作品转化为文创产品的,应与知识产权人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合同。

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由参赛作者本人享有,在展览交流过程中,作品应署名,且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任何主体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本活动之外目的或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违反一方承担。

主办单位保留活动变动的权利,本活动未尽事宜,依大赛主办方公布为准。有关争议,根据大赛有关规定,由主办单位决定。


十四、宣传报道

(一)开设专栏。在“津台之桥”等专业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全面报道大赛各项活动。

(二)集中报道。组织两岸媒体围绕活动启动仪式、作品设计、赛事宣介、专家评审、颁奖活动、展览交流等环节,进行集中报道。

(三)专访报道。对大赛主办方、评审专家、特色选手等进行多维度、多角度的专访,提升大赛的参与度。

(四)短视频和在线直播。鼓励参赛选手录制参赛短视频和在线直播,全方位立体呈现大赛过程。


十五、联络方式

组委会联系单位:天津泰达创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TEL:13512215481

联系人:张女士

Email:mazudesign2020@qq.com

台湾主办方:中华文创展拓交流协会

FAX:02-27526833

联系人:谢小姐

Email:mazudesign2020@qq.com

c0975116577@gmail.com


参赛者的作品一经提交,视为同意以上参赛须知,承办单位按照本须知执行,主办单位保有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


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查看更多
评论(0)
登录后评论

  • 暂无评论